起诉离婚开头要怎么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起诉离婚的开头,首先要做好准备工作。第一步是撰写离婚起诉状。起诉状是启动离婚诉讼的重要法律文书,它需要清晰地表明原告的诉求。在起诉状中,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阐述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的主张、财产分割的要求等;并且要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也就是把导致离婚的具体情况写清楚,比如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和经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步是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它能支持你的诉求。常见的证据包括结婚证,用以证明夫妻关系;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要准备子女的出生证明;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有财产的相关凭证,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如果主张对方存在过错,像家庭暴力、出轨等,还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 第三步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完成以上准备工作后,就可以前往管辖法院立案了。立案时,要携带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原告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该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至此,起诉离婚的开头工作就完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