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起诉离婚要怎么弄?


自己起诉离婚一般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与另一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这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立案阶段。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给予立案,并让你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多少根据案件涉及的财产金额等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诉讼费是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然后是审理阶段。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给被告一定的答辩时间。之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一般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是判决阶段。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