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该如何起诉对方?


如果您想起诉离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是起诉阶段,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您要起草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写明您的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还要阐述诉讼理由 。同时准备好诉讼所需要的证据,比如证明感情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条件等方面的证据。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下来是审理阶段,这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它又分为三个小阶段: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法院在收到您的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会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等。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目的是让双方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如果达成和好协议,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调解书;要是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要是调解不成,就会进行开庭审理。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时,书记员会查明当事人等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会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等,然后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一次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您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