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成,该怎么起诉离婚?


当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时,起诉离婚便成为了解决婚姻关系的一种途径。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的相关内容。 首先,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等。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和理由等。证据材料则要根据您的诉讼请求来准备,比如要分割财产,就需要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明;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就需要提供自己有利于抚养子女的相关证据。 然后是立案。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您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后,案件就正式进入了审理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如果您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总之,起诉离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您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果您在起诉离婚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来获得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