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但我对起诉离婚的流程和要求完全不了解。不知道该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法院起诉,起诉之后又会经历哪些程序。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起诉离婚的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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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其次,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然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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