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撞了我的孩子有证人该如何起诉?


当别人撞了您的孩子且有证人时,起诉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明确起诉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这个事件中,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撞人者就是明确的被告,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这就是具体的诉讼请求,而孩子被撞的事实以及证人的证明就是事实和理由。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需要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同时,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除了证人证言外,还包括孩子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用以证明孩子受伤的事实和所遭受的损失。 然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来说,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就是孩子被撞的地方,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您的起诉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您缴纳诉讼费用。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您需要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证人也可能会被要求出庭作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整个起诉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耗时,您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