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成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当协议离婚不成时,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来解决。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审理阶段。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在审理前,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调解是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则进行开庭审理,法院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 最后是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需要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