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商议不成该如何起诉?

我和另一半就离婚的事怎么都商量不到一块儿去,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分歧很大。我现在想通过起诉来离婚,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起诉的流程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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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商议不成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起诉的相关内容。首先是立案阶段。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立案之后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在此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收集和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子女抚养相关的证据(如孩子的出生证明、学习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接下来是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法庭调查中,双方当事人需要陈述案件事实,并出示证据进行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可以就争议焦点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最后,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耗时,如果你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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