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是一家公司,交社保是另一家公司,这种情况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工资是由这家公司发的,但社保却是另一家公司交的。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法,会不会影响到我的权益,比如之后的医保报销、养老金领取等。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是否被允许,我该怎么做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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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发工资是一家公司,交社保是另一家公司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其是否合法。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就意味着,理论上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应该是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当发工资的公司和交社保的公司不一致时,这可能存在几种情况。如果是因为集团公司内部的安排,存在委托代缴社保的情况,并且员工对此知情且同意,同时相关公司之间有明确的协议约定,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的社保权益不受损害,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并不违反法律。但是,这种委托代缴必须是基于合法合规的目的和方式。 然而,如果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降低用工成本等不正当目的,故意安排不同公司来发工资和交社保,这就可能存在违法风险。比如,发工资的公司以此逃避缴纳社保的义务,或者交社保的公司与员工实际上并无真实的劳动关系,这种行为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员工来说,这种情况可能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在医保报销方面,如果社保缴纳主体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可能会在报销流程中遇到阻碍,影响报销的顺利进行。在养老金领取时,由于涉及到缴费记录和劳动关系的认定,可能会出现认定困难的情况,进而影响养老金的正常领取。 如果员工发现自己处于这种情况,首先应该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和安排。如果公司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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