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但单位没交社保,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能不能让公司补缴社保,以及我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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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与单位沟通,要求其补缴社保费用。这是一种较为温和且可能高效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友好地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若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 - 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 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事实。 - 提起诉讼。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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