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单位没买社保该怎么处理?
我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可后来发现单位一直没给我买社保。我挺担心的,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具体有哪些办法可以解决,能让单位补缴社保,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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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单位没买社保,不用着急,有多种办法可以解决。首先要知道,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和个人都得参加,《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就明确规定了这一点,单位没给买社保是违法的。 一种办法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且有权要求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还能要求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也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要是逾期不改正,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是《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过程中,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具体可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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