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没交社保该怎么办?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偿,以及如果走法律程序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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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没交社保,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尝试和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公司未缴纳社保的问题,要求公司及时补缴社保费用。这是一种较为温和且高效的解决方式,很多时候通过友好协商可以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当遇到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情况时,劳动者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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