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员工自动离职后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公司一直不给我交社保,我一气之下就自动离职了。现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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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社保,员工自动离职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这种情况员工的自动离职在法律上可视为“被迫辞职”。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当公司不履行这一义务时,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员工因此离职并非其主观意愿,而是被公司的违法行为所迫。 其次,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在这种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关于赔偿标准。经济补偿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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