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和社保不一致是否合法?

我入职了一家公司,签劳动合同的是总公司,但给我交社保的却是分公司。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担心会对自己有不好的影响,想了解一下劳动合同和社保不一致到底算不算合法,会有什么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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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和社保不一致通常情况下是合法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 首先来说说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简单讲,就是你和单位通过这份合同,确定了你在单位工作的各种权益和要承担的责任。 而社保,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能保障员工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一些情况时的基本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且要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只要用人单位按照这些规定正常缴纳社保,即便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一般也是合法的。 不过,这种不一致也存在风险。比如,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可能会在认定工伤和获得赔偿过程中遇到麻烦,因为社保缴纳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不一致,可能导致责任认定和理赔流程变得复杂。所以,虽然这种情况通常合法,但从劳动者权益保障角度看,最好还是保持劳动合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像是不办理社保登记,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也会有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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