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同家公司上班,但社保换了三家公司交,这种情况合法吗?

我一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可发现社保缴费主体换了三家不同的公司。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也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我想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允许,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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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社保换了三家公司交,这种情况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社保却换了三家公司交,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该公司可能存在关联企业,为了某些管理上的安排,通过不同的关联企业来为员工缴纳社保。只要这些缴纳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保费用,并且员工的权益没有受到损害,那么在法律上可能并不存在太大问题。例如,员工的社保待遇正常享受,缴费基数和年限都如实记录等。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则可能不合法。比如,公司为了降低社保缴费成本,故意通过其他公司以较低的缴费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导致员工的社保权益受损。这种行为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另外,如果是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变更社保缴纳主体,也可能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有权了解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可以要求公司作出合理解释,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整改。如果公司拒绝整改,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判断这种情况是否合法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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