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和发工资的单位不一样是否违法?
我和A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工资却是由B公司发的。我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不合法,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比如社保缴纳、劳动纠纷处理等。我想知道这种签合同和发工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到底违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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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情况中,签合同和发工资的单位不一样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其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里所说的用人单位,通常就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 如果签合同和发工资的单位不一样,有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合法的情况,比如签合同的单位委托其他单位代发工资,这种情况只要签合同的单位对代发工资的行为进行了明确授权,并且代发工资的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受到损害,那么就不违法。例如,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内部,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可能存在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但由子公司代发工资的情况。 另一种是可能存在违法风险的情况。若出现签合同的单位故意通过其他单位发工资来逃避自身的法律责任,像逃避缴纳社保、支付经济补偿等义务,这就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规避自己的法定责任。 当遇到签合同和发工资单位不一样的情况时,劳动者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合同等,以便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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