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去公证处公证是否有用?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起草好离婚协议了。听说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但是不太清楚这样做有没有用。我想知道公证之后会有什么效果,能保障我们双方的权益吗?还是说不公证也没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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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协议去公证处公证是否有用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离婚协议的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一种民事合同,自双方签字时成立。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通常采用书面形式,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公证离婚协议有什么作用呢?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 在实践中,如果双方在履行离婚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有足够的相反证据,否则法院会直接采信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能直接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发给离婚证,或者经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去公证处公证是有用的,它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和公信力,但不能替代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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