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没有离职证明该怎么跟人事说?


当入职时没有离职证明与人事沟通,需要从法律规定、合理理由说明、替代证明材料等方面着手,以争取获得人事的理解。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离职证明在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里明确了原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从法律角度看,原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是存在问题的。 接下来,和人事沟通时,要诚恳地说明没有离职证明的合理理由。如果是原公司拖延或者拒绝开具,你可以向人事说明原公司的具体情况,比如原公司流程繁琐、管理混乱等。例如,有些小公司可能没有规范的离职流程,导致离职证明开具不及时。或者原公司因经济纠纷、内部矛盾等原因,故意不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你要强调这并非是你个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 若无法提供离职证明,你可以向人事提供其他能够证明你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替代材料。比如,原单位的工资停止发放记录,这可以通过银行流水来证明;社保缴纳的中断记录,你可以在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或者线下服务窗口获取相关证明;工作交接的文件,如交接清单、邮件等,这些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你已经完成了离职手续。 此外,你还可以向人事提供一些其他的证明材料来增加自己的可信度。比如,让原单位的同事或者领导出具书面的证明,说明你已经离职的情况。或者提供原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人事进行核实。同时,你也可以向人事承诺,如果因为没有离职证明而产生任何问题,你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与人事沟通时,要保持诚恳、积极的态度,充分说明情况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样可以增加人事对你的信任,提高顺利入职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