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怎样过户给子女?

我家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想过户给子女。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担心流程复杂或者手续不全办不下来。想了解一下从准备材料到完成过户,整个过程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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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常见有以下几种方式及流程: **赠与过户**: 首先,子女与父母要共同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签署书面的赠与协议。这个赠与协议就是明确表示父母把拆迁安置房送给子女,同时把双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都写清楚。 然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过户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赠与协议、双方身份证明、原拆迁安置协议等。这里的身份证明就是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拆迁安置协议能说明房子的来源情况。 接下来要缴纳税费,根据规定,可能需要缴纳契税等税费,具体标准要以当地规定为准。契税简单说就是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最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要是符合规定,就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样房子就登记在子女名下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征收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这里赠与过户属于双方共同申请的情况。 **买卖过户**: 如果预计子女将来会出售该房产,现在办理买卖过户可能更为合适。此方式涉及一系列费用,包括测绘费、评估费、契税、所得税、交易费、工本费等。测绘费就是对房屋面积等进行测量的费用;评估费是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收费;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买方是否首次购房等情况按不同比例征收;所得税看房屋是否满足唯一住房等条件来确定是否征收以及征收比例;交易费是房屋交易产生的费用;工本费就是办理证件的费用。 同样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房权证等材料,然后按照当地房产交易流程,签订买卖合同,进行网签等一系列操作,之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应税费后完成过户。 **分家析产过户**: 要是子女以后不打算卖这套房子,走分家析产程序比较好。先写一份分家协议书,也可以到房管部门要一份,然后让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把房产析产到子女名下。这种方式只需要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 ),不过以后出售时需要交纳20%所得税。准备好分家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 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过户手续能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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