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集体土地的房子要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呢?
我买了集体土地上的房子,现在想办理过户,但是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知道要准备哪些材料,还有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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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集体土地的房子,办理过户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同时要满足相应条件,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如下: **过户流程**: 首先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进行缴税,并申请填表。在此过程中,需要交验书证,比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和税票等。买卖双方需亲自携带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则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若农村房屋持有“房屋登记证”,可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对于小产权房(无房屋登记证)的交易,应被视为一般商品交易,只要所有房屋所有人签署协议,并且该协议已经公证处公证,购房金额符合市场价格,这样的交易是受法律保护的。 **过户条件**: 一是买卖双方户口必须位于同一村(镇);二是房屋不能位于拆迁范围内;三是买卖合同应经过公证。满足以上条件后,双方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过户手续。 **所需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集体土地建房批准文件、村委会书面意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完税凭证、房屋平面图等。 **过户费用**: 1. 5年内的房屋过户,卖方需支付个人所得税,而5年以上的房屋则不需支付。 2. 第一次过户需缴纳1.75%的契税(由财政部门收取)。 3. 手续费为6元/平方米(由房管局收取)。 4. 房屋评估费按照评估后总价的5‰收取(由评估事务所收取)。 5. 公证费最高为300元。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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