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参保地迁移要怎么办理?

我之前在老家参保了社保,现在到另一个城市工作,想把参保地迁移过来,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要走哪些流程?是去原参保地办理还是新参保地办理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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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保地迁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参保地迁移,简单来说,就是把你在一个地方参加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这在人们跨地区工作、生活时是比较常见的需求。 在我国,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不同险种,不同险种的参保地迁移规定和流程略有不同。以养老保险为例,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然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接着,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最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对于医疗保险,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办理参保地迁移时,一般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具体的材料要求和办理流程,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他们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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