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社保该如何转移?


跨省社保转移是指参保人将自己在一个省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另一个省份的过程。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参保人的社保权益得以延续,不会因为工作地点的变动而中断。 首先,我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接下来,为你详细介绍跨省社保转移的流程: 第一步是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保卡等。具体所需材料,你可以咨询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免遗漏。 第二步是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是社保转移的重要依据,一定要妥善保管。 第三步是提出转移申请。参保人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第四步是新参保地审核。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第五步是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第六步是新参保地接收。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整个跨省社保转移流程涉及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只要按照规定操作,准备好相关材料,就能顺利完成社保转移,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