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我换城市工作了,之前在老家交的医疗保险想转到现在工作的城市,但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操 作。我想了解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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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将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的过程。这样做可以让参保人的医保权益得以连续,保障其在新地区也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首先,在办理转移前,要了解相关法律依据。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一般有以下流程。第一步是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转移时,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社保卡、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参保凭证》等。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其他要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要注意时间限制,一般需要在中止原医保关系后的3个月内办理转移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