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地职工社保如何转回本地?

我之前在外地工作,公司给交了社保。现在回到本地工作了,想把外地的社保转回来,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要去原参保地办理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流程复杂吗?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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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转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将外地职工社保转回本地,我们需要分不同的社保类型,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要求来操作。 首先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第二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第三步,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第四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其次是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参保(合)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要求其出具参保(合)凭证。 最后是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由原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划转至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和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在办理社保转移时,一般需要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在办理转移手续前,最好先向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以确保转移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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