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如何转回户口所在地?


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是许多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迁移社保关系的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社保转移指的是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到新参保地,这样可以保证参保人员的社保权益连续计算。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进行转移。 在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此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法规也对社保转移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接下来是具体的转移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这里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如果审核通过,会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步,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这一步主要是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社保信息进行整理和转出。 第三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至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就完成了。 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其流程与基本养老保险类似。参保人员需要向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并办理转入手续。 失业保险也可以进行转移。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办理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 总的来说,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虽然涉及多个环节,但只要按照规定准备好材料,了解清楚流程,就可以顺利完成转移,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