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工作后社保如何转移?


当我们调动工作后,社保转移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社保转移,通俗来讲,就是把你在一个地方缴纳的社保关系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这样你之前缴纳社保的记录和权益就能延续下去。 社保转移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具体的转移流程。 首先是养老保险转移。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对于医疗保险转移,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失业保险转移方面,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 在办理社保转移时,一般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具体要求各地可能会有所差异。你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确保顺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