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处理交通事故因调取证据的需要扣车?
我出了交通事故,交警说要因调取证据扣车。我不太明白,扣车是必须的吗,要扣多久,对我有啥影响啊?我着急用车,不知道这个扣车规定到底是怎么回事,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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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因调取证据的需要而扣车是一种常见的行政措施。简单来说,就是交警为了查明事故的真相、确定事故责任,把涉事车辆暂时扣留。 从法律依据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这意味着交警扣车是有法可依的,但必须是基于收集证据的目的。 对于扣车的必要性,这是为了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鉴定。比如,查看车辆的刹车系统是否正常、碰撞痕迹如何等,这些证据对于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各方责任非常关键。如果不扣车,就很难准确获取这些证据。 关于扣车的期限,一般情况下,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车主在车辆被扣留期间,虽然不能使用车辆,但这是为了保障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交警部门有义务妥善保管被扣留的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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