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司法钱导致账户被司法冻结,该怎么解除?


当你的账户因为欠司法钱被冻结时,这其实是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目的是保障司法判决或相关法律义务的履行。司法冻结,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限制你账户里资金的使用,让你不能随意支取或转账。 要解除这种冻结,首先你得明确导致冻结的具体原因。通常情况下,这是因为你有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没有履行,比如法院判决你偿还债务,但你没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知道原因后,解决的办法就是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你是因为欠款被冻结,那就尽快偿还欠款。你可以主动联系执行法院,按照法院的要求把欠款打到指定账户。当你履行完义务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债务已经清偿的;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所以,你履行完义务后,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解除冻结的裁定,并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解冻手续。 另外,如果你对冻结有异议,觉得存在错误,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