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商标注册后该如何使用?
上市公司的商标注册成功后,有多种使用方式和需要遵循的规则。
首先是专有使用权。这是商标权里很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说商标权人可以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进而获得合法权益。不过,专有使用权是有范围限制的。我国《商标法》第56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意味着,不能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随便用这个商标,也不能擅自改变商标的标志,不能用近似商标。比如,注册的是某品牌的服装商标,就不能用在食品上,也不能把商标的图案稍微改改就使用。
其次是禁止权。这是说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就像财产所有权一样,有排他性,别人不能非法使用、印制你的注册商标等。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但它们效力范围不同。使用权是注册人自己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而禁止权是对抗别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只能在核定的商品和核准的文字、图形范围内;但禁止权的效力范围更广,不管是在同一种商品上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还是在类似商品上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人都有权禁止。
再者是许可权。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 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而且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人还要将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没备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上市公司A把商标许可给B公司使用,A公司就要监督B公司生产的商品质量,B公司要保证质量合格,并且在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产地,A公司还要去商标局备案。
另外,商标使用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要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在使用商标时还有一些具体注意事项。不能随意更改商标标识,像组合商标要按申请时的样子使用,不能拆开或变更位置;如果注册的是黑白图形商标,使用时可以变换颜色,但彩色商标就得用对应颜色;商标注册人变更名义、地址等要进行变更申请;要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商标,超范围使用会受处罚;注册成功后可在右上角标注R标志,但没注册成功前标注是不正确的,可能面临处罚。
相关概念:
专有使用权:商标权人在核定商品上独占使用核准商标并获合法权益的权利,有法律规定的范围限制。
禁止权:商标所有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类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
许可权: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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