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可以使用医保但不使用个人账户?

我想了解一下,在看病就医的时候,有没有办法只使用医保报销,而不扣除我个人账户里的钱呢?我个人账户里的钱也不多,想尽量留着。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这样操作,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医保报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医保报销体系包含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是大家共同缴纳形成的资金池,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则是参保人自己名下的账户,里面的钱可以用于支付一些特定费用。 要使用医保但不使用个人账户,关键在于让医疗费用从统筹账户支出。通常在以下情况可以实现: 普通门诊报销:许多地区已经开展了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时,只要费用达到当地规定的报销起付线,在报销比例范围内的费用就可以由统筹账户支付,而无需动用个人账户。比如,某地规定门诊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70%,你看门诊花费了200元,那么超过起付线的100元中的70元就可以由统筹账户支付。依据《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扩大了门诊费用报销范围。 住院报销:当参保人因病住院时,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在扣除起付标准后,按一定比例由统筹账户支付。以某市为例,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85%。若住院费用为5000元,那么扣除800元起付线后,剩余的4200元的85%即3570元由统筹账户支付。这部分费用就不会使用个人账户的钱。相关依据是《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对于一些患有特定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在办理了特殊疾病门诊认定后,其在门诊治疗该疾病的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由统筹账户报销。比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参保人经认定后,在门诊购买治疗这些疾病的药品费用,可按一定比例从统筹账户支出。这也是依据各地出台的医保特殊疾病门诊管理办法来执行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