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诉后怎么撤诉离婚?


在法院上诉后撤诉离婚,首先要明白撤诉的含义。撤诉就是原告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这意味着你主动放弃了本次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撤诉不是你单方面说撤就能撤的,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裁定。 通常撤诉的流程是这样的:第一步,你需要提交撤诉申请书。申请书要写明撤诉的原因和请求,一般要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法院,一份自己留存。申请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第二步,将撤诉申请书递交给受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你可以亲自到法院的立案庭或者负责你案件的审判庭提交,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但建议尽量亲自提交,这样能确保法院及时收到,并且可以当场确认是否符合撤诉条件。 法院在收到你的撤诉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撤诉是否是你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否存在被胁迫等情况,以及撤诉是否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你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就会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并通知你。这时,整个离婚诉讼程序就结束了。如果法院认为撤诉申请不符合规定,比如存在侵害他人权益等情况,就会作出不准撤诉的裁定,你就需要继续参加后续的诉讼程序。 此外,撤诉还涉及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比如,撤诉后,诉讼费用的处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如果你撤诉成功,法院会退还你一半的诉讼费用。还有,撤诉后,如果以后你又想离婚,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所以,在决定撤诉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