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和另一半之前去申请了离婚登记,现在冷静下来觉得还是不想离了,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撤回这个离婚登记申请。是要去原登记机关吗?需要带什么材料?有时间限制吗?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撤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是在离婚登记过程中,夫妻双方在特定期间内改变想法,不想离婚了,从而撤销之前提出的离婚登记请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的撤回流程如下:首先,要注意时间限制,必须在离婚冷静期内进行撤回操作。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为期三十天。在这个期间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去撤回申请。然后,准备好所需材料,主要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接着,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你们当初申请离婚的那个地方。到达后,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最后,婚姻登记机关会把相关的申请材料一并存档。这样,离婚登记申请就成功撤回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