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二百万为何会判三年?
我最近了解到一个诈骗案子,罪犯骗了足足两百万,可最后却只被判处三年。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大的金额怎么判得这么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判定的,是有什么特殊原因或者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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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常情况下,诈骗二百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正常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但最终判三年,可能存在多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像是检举揭发其他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后,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或者其具有自首情节,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再者,如果积极退赃退赔,将诈骗所得全部或大部分退还被害人,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也可能在量刑时得到从轻考虑。 另外,还可能存在一些影响定罪量刑的特殊情况或情节。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全案证据、犯罪的整个过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最终的量刑。法律的目的不仅是惩罚犯罪,也有教育改造的作用,这些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也是在法律框架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的合理判定。 相关概念: 数额较大:在诈骗罪中,一般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千元至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通常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如在一些情形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万至十万元以上等属于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一般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等通常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可能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在具体数额标准上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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