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协议离婚书该怎么写?


净身协议离婚书,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一方同意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分割,将自己名下的财产全部留给另一方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在书写净身协议离婚书时,需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并且要保证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首先是双方的基本信息。要详细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这些信息能够准确地识别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避免出现身份混淆的情况。 其次是离婚的意愿表达。在协议书中要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例如可以这样表述:“男方与女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协议离婚的基础,表明双方对于离婚这件事是经过慎重考虑且达成一致的。 财产分割部分是净身协议离婚书的核心内容。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归属情况。对于决定净身出户的一方,要明确写明其自愿放弃所有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将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比如:“男方自愿放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品牌型号]的车辆、银行存款[具体金额]等,上述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同时,还要对个人财产进行说明,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债务处理方面也不容忽视。要写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情况,包括债务的种类、金额、债权人等信息。并且要约定清楚这些债务由哪一方承担。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名义所欠的[具体金额]债务,由男方自行承担,与女方无关。”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后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 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的话,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等内容。比如:“婚生子/女[姓名]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元,直至子女年满[具体年龄]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男方享有每周[具体次数]探视子女的权利,女方应予以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净身协议离婚书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来书写,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签订协议后,双方还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才会正式生效。 此外,为了确保净身协议离婚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建议在起草协议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获取相关的指导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