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么写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且让一方净身出户?


要让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且能约定一方净身出户,需要从多方面来考虑。 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协议的定义。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离婚协议是要经过法定程序,也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才会生效的。 对于净身出户的约定,这其实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种特殊约定。要使这种约定有效,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一方是在被欺诈、胁迫等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这样的协议可能会被撤销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书写离婚协议时,要明确具体的财产范围。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比如房产要写明地址、房产证号等信息;车辆要写明车牌号、品牌型号等;银行存款要写明开户行、账号、大致金额等。同时,要明确约定这些财产都归另一方所有。并且,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通过协议逃避夫妻共同债务等情况。另外,协议的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以免日后产生争议。总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且包含净身出户约定的离婚协议,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且内容合法、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