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分割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在离婚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 首先,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这是明确协议主体的必要信息。第二部分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体现了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三部分是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也就是孩子跟哪一方生活;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例如每月支付多少抚养费,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现金支付,以及在每个月的什么时间支付等;同时还要规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比如探视的时间、地点和频率等,以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利。 接下来重点说说财产分割部分。在写财产分割条款时,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像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对于每一项财产,都要写清楚财产的具体情况,例如房产要写明房屋的地址、面积、产权证书编号等;车辆要写明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等。然后,要明确这些财产的分割方式,是归一方所有,还是双方按一定比例分割。如果涉及到债务,也要明确债务的分担情况,是由一方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以及各自承担的比例。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明确了离婚协议书的法定内容和形式要求。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双方尽量协商一致,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对某些条款不确定或者存在争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