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的写法、内容要点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离婚协议书在形式上需要有标题“离婚协议书”,然后开头要写明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接着正文部分是核心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是离婚协议的基础,明确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是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同时,还应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比如探视的时间、地点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财产分割。需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并说明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对于房产,要写明房屋的地址、产权情况以及归属;对于车辆,要注明车辆的品牌、车牌号等信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是债务处理。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以及个人债务的归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后,结尾部分夫妻双方要签名,并注明签订日期。此外,离婚协议书最好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保协议符合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如果对协议内容有疑问或者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