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抚养费该怎么写?


在离婚协议中书写抚养费,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成长需求和双方的权益。 首先,要明确抚养费的定义与范围。抚养费是指为满足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合理需要,由非抚养方按照约定向抚养方支付的款项。其范围包括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合理的费用 。 接着是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确定。若有特殊情况,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支付方式方面,可以选择每月定期支付,例如每月5日前,非抚养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抚养费支付给抚养方;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但要明确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如果后期双方同意变更支付方式,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新的支付方式。 关于支付时间,通常是自离婚之日起至未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止。不过,如果双方同意调整支付时间,同样要签订书面调整协议,且新的支付时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还需明确支付义务与违约处理。非抚养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若未按时支付抚养费,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延迟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如1%)作为滞纳金。若非抚养方连续三个月未支付抚养费,或累计延迟支付抚养费达到三个月的,抚养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非抚养方支付抚养费及滞纳金。 另外,探视权的规定也很重要,要明确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视孩子的时间、方式等,保障其探视权利,同时也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最后,要写清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以及协议抚养的原因、抚养权归谁等内容。 相关概念: 抚养费:为满足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合理需要,由非抚养方按照约定向抚养方支付的款项。 滞纳金:非抚养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时,每延迟一日需支付延迟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如1%)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