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裁定书该怎么写?


申请执行裁定书是在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重要法律文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撰写申请执行裁定书。 首先,要明确文书的名称为“申请执行裁定书”。在文书的开头,需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若是自然人,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等。这些信息务必准确无误,方便法院后续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接下来是请求事项部分。这部分要清晰、具体地写明申请执行的内容。比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金钱的,要明确具体金额及计算方式;要求交付特定财物的,要详细描述财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例如,“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50,000元及逾期利息(自[具体日期]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具体利率]计算)”。请求事项必须明确、合理,符合法律规定和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核心内容。要简要陈述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双方发生纠纷的经过、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的案号、裁判结果等。说明被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情况,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款项、未交付特定财物等。同时,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以此证明申请执行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在文书的结尾,要写明申请执行的法院名称,一般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人要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此外,撰写申请执行裁定书时,语言要规范、准确、简洁,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述。同时,要附上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等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申请。如果您对撰写申请执行裁定书仍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向法院立案庭寻求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