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押金的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在撰写带有押金的房屋租赁合同前,我们首先要明白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房屋租赁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押金则是承租人交给出租人的一笔钱,用于保证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按时支付租金等。如果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对于带有押金的房屋租赁合同,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撰写: 合同开头部分,要明确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出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电话,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电话等。这能确保合同主体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在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部分,详细描述房屋的位置,例如具体的街道地址、小区名称、楼栋号、房间号等;说明房屋的面积大小,最好附上房屋的户型图;还需提及房屋的用途,是用于居住、办公还是其他用途。 关于租赁期限,要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同时,可以约定是否有续租的选项以及续租的条件和方式。 租金及支付方式是合同的重要部分。要写明租金的金额,是按月、季度还是年度支付;规定支付的具体日期,例如每月的几号支付;并说明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 押金条款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内容。首先要确定押金的金额,一般可以根据房屋的装修情况、家具家电的配备等因素来确定,通常为一个月或几个月的租金。接着,要在合同中明确押金的退还条件。比如,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房屋,且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没有损坏,没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如3个工作日或7个工作日)退还押金。同时,也要写明如果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出租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的具体情形,如损坏房屋设施、擅自转租等。 在房屋的使用和维护方面,要规定承租人必须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果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损坏,承租人有责任进行修复或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出租人则有义务对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 违约责任也是合同不可或缺的部分。明确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例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的,应给予承租人一定的补偿等。 最后,合同双方要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这样,一份完整的带有押金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撰写完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