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离婚协议该怎么写?


军人离婚协议的撰写和普通离婚协议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规定需要注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的基本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双方就需要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对于军人离婚协议的具体写法,以下是一些要点: 第一部分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这里要准确填写双方的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方便后续可能的沟通和执行。 第二部分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要明确、清晰地表达双方是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 第三部分是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归男方还是女方。同时,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支付方式可以是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等。此外,还要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比如探视的时间、地点和频率等,以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利。 第四部分是财产分割。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明确每一项财产的归属。对于房产,要写明房屋的地址、产权情况等;对于车辆,要写明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等。如果有债务,也要明确债务的分担方式,是由一方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部分是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一些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比如户口迁移问题、离婚后的协助义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军人离婚可能还涉及到一些特殊规定。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所以,军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前,需要按照军队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获得同意离婚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