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股权投资协议书怎么写?


认缴股权投资协议书是投资人和目标公司就认缴股权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投资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作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撰写时的要点及依据。 首先是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资人与目标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这是明确协议主体的关键,就像我们要知道和谁在做生意一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其次是股权投资的基本情况,要写清楚投资人认缴的股权数额、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出资金额、出资方式以及出资时间。比如是用现金出资,还是用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什么时候把钱或资产交齐。《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再者是股权的估值与定价,需要说明目标公司股权的估值方法和本次投资的定价依据。这是确定投资人花多少钱能买到多少股权的重要环节,要保证公平合理。 然后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资人享有收益分配权、知情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要承担按约定出资等义务;目标公司有接受投资、保障投资人权益等义务,也有要求投资人按约出资等权利。这些权利义务的约定要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另外,要明确股权的变更登记事宜,目标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投资人登记为股东。《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最后是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协商、仲裁或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