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财产的协议离婚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要使放弃财产的协议离婚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双方能够理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并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简单来说,就是双方都要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精神状态正常,能清晰地知道自己在协议里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其次,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放弃财产这一决定是对方自愿做出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不能一方通过威胁另一方,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手段,让对方在不情愿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只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才可能有效。 再者,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放弃财产的协议中,不能约定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比如逃避债务等。如果协议里的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例如,《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这也说明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 在书写格式上,离婚协议一般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然后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接着详细列出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权债务等,以及对方放弃财产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还应写明子女抚养、探视等相关问题。最后,双方要签字并注明日期。同时,为了增强协议的证明力,也可以考虑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总之,一份有效的放弃财产的协议离婚书,要在主体、意思表示、内容和格式等方面都符合法律要求,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