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协议离婚书怎么写?


一份规范有效的自愿离婚协议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双方的基本信息,要详细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以及常住地址等内容,这些信息能明确协议的主体。接下来是表明离婚的意愿,在这部分要清晰地写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字样,明确双方是基于自愿的原则解除婚姻关系。然后是很重要的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要确定抚养权归哪一方,比如儿子或女儿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同时,要明确抚养费的相关事宜,像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按月、按季度还是一次性支付等)以及支付期限(一般到孩子年满18周岁,特殊情况如孩子成年后仍无独立生活能力等可另行约定)。另外,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探望权也要在协议里明确,包括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保障了父母对子女的权益和义务。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也不容忽视。要详细列出双方的共同财产,比如存款,要说明各自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归属,是归各自所有还是重新分配;对于房产,要写明房产的具体地址、产权归属;车辆则要注明车辆品牌、车牌号以及归属情况等。还有其他财产,像家具、家电、首饰等,都要明确分配方式。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债务的处理方面,要确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共同债务。如果有,要约定债务的承担方式。如果没有共同债务,也要在协议里写明“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再就是关于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要明确双方保证已如实列出所有共同财产,若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还可以约定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等内容,比如一方因生活困难,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金,或者因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给予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也可在协议中约定,如果一方不按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等义务,要支付违约金给对方。最后,要注明协议生效时间,一般是“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并且在结尾处,要有双方的签名以及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