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时从权利如何转让?
我有一笔债权打算转让出去,听说债权转让还涉及从权利的转让,但是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比如从权利有哪些,是不是会随着债权一起转让,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我想了解一下债权转让时从权利转让的具体规定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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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而从权利是指附随于主权利的权利,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主权利。简单来说,主权利就像是大树,从权利就像是长在大树上的藤蔓,要依靠大树才能生长。 在债权转让中,关于从权利的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当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给别人时,和这个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也会跟着一起转让给新的债权人。 举个例子,甲借给乙一笔钱,丙为这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这里甲对乙的债权就是主权利,丙的抵押担保权就是从权利。如果甲把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了丁,那么丁在取得债权的同时,也取得了丙提供的抵押担保权。除非这个抵押担保权是专属于甲自身的权利。 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通常是指那些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比如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不能随着债权的转让而转让。 另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会因为从权利没有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没有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还是上面的例子,即使甲和丁没有去办理抵押担保权的转移登记手续,丁依然取得了抵押担保权。不过,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受让人最好还是及时办理相关的手续。 总的来说,在债权转让中,从权利原则上会随着债权一起转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债权转让的顺利进行,保护受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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