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主动提出离婚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妻子主动提出离婚时,法院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原则来处理。 首先,法院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比如要确认双方是否确实存在婚姻关系等基本情况。 接着,法院会安排调解工作。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看能不能让夫妻双方和好,修复婚姻关系。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同意不离婚,或者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那么法院会按照协议来处理。 要是调解无效,法院就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民法典中规定了一些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妻子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判决离婚的同时,法院还会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对于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平均分配,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有家庭暴力、出轨等行为,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相关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