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时男方提出离婚会怎么判?
我是男方,和妻子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我们有孩子。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又会如何分割,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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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孩子的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法院的判决通常会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离婚请求是否准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后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存在这些情形,且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诉讼时就判决离婚。 其次是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以确定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最后是财产分割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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