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方提出离婚会怎么判?


上门女方提出离婚,法院的判决主要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 首先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就是说,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不管是上门女方还是男方提出离婚,法院都可能判决离婚。 接着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依据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生活,女方经济稳定且有能力照顾孩子,那么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若男方能提供更有利于孩子教育、生活的环境等,也可能获得抚养权。 最后是共同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这些财产夫妻双方都有份。 抚养权:指的是父母离婚后,哪一方可以直接照顾、抚养孩子的权利。 夫妻感情破裂: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没办法再一起共同生活下去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