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可以归谁?
我是上门女婿,女方最近提出了离婚,我们有个孩子。我很纠结孩子到底会判给谁,心里没底。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样的情况孩子会归我,什么样的情况会归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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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上门女婿这一身份并不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如下几种情况: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母亲在生活照料、情感关怀等方面对幼儿成长更有利。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若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 要是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双方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对孩子成长有益;双方的陪伴时间,谁平时陪伴孩子更多,孩子与谁感情更深等。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跟谁生活有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 总之,具体到您的情况,要看孩子年龄以及你们双方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等来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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