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女方离婚会怎么判?
我是女方,现在打算诉讼离婚,心里很没底。不知道法院到底会怎么判,是看哪些方面来决定的呢?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关心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这些问题,想详细了解下诉讼离婚女方这边的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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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中,法院的判决主要围绕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进行。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女方能证明存在这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决。如果子女年龄较小,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给女方抚养。要是子女长期随女方及其父母共同生活,已经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那么女方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也较大。但如果男方能证明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比如有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抚养权也可能判给男方。 最后是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过错方可能会少分财产。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并作出判决的离婚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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